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華僑大學網站消息,華僑大學“華商研究生助學金”管理辦法于1月14日公布。根據辦法,“華商研究生助學金”分為兩個等級,每年各資助100名,其中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,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。資助額度每年50萬元,連續10年,共500萬元,定于每年12月評審。
對于申請者的資格,辦法規定,必須是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碩士、博士研究生。對于學習刻苦,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,承擔一定的學生工作以及積極參與學術研究的學生將優先考慮,并向少數民族困難學生、下崗職工子女,受災地區學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疾病的學生傾斜。
華僑大學“華商研究生助學金”,由該校董事、中國華商金融控股集團董事莊永興先生于校慶期間捐資500萬元人民幣設立,旨在激勵華大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幫助學生樹立自信、自強、自立的人生觀和價值觀。
據悉,華僑大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實施“陽光成長計劃”,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,獎學金、助學金、貸學金、勤工助學、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為補充的“一攬子”助學體系。同時積極拓寬資助渠道,在社會各界愛心企業和人士的支持下設立了“華僑大學香港泉州慈善促進總會香港學生助學金”、“諾奇雙困畢業生求職補助基金”、數學學院校友“愛心幫困助學基金”等。此次“華商研究生助學金”的設立,加大了對研究生的資助力度,使資助體系覆蓋更加全面。(陳竹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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